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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收账公司个人欠款不还该怎样申述?成都收账公司个人欠款不还该怎样申述? 假如告贷期限已经满,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告贷的,出借人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,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出借人在申述时要注意诉讼时效,《民法总则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。”假如超越三年的诉讼时效,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,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维护。为了防止超越诉讼时效,出借人能够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告贷人写出还款计划,然后使诉讼时效中止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新的诉讼时效就能够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,这样,出借人不仅具有了申述权,而且能够继续具有胜诉权,然后有利于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。 在申述时,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依据要注意搜集:有关债款方主体资格的依据、合同或协议、送货单(一定要债款方签收)、托运单、欠条及各种结算收据等,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、传真、信件等都应妥善保存。对于已搜集到的依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供给。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依据,能够及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依据保全;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搜集的依据,可及时请求人民法院查询搜集。 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