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收债公司财产查封方法是怎样的?
查封、扣押动产:法院可以直接操控该项财产。人民法院将查封、扣押的财产交付其他人操控的,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、扣押的适当方法。
查封不动产: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,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。
查封、扣押、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、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: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处理登记手续。未处理登记手续的,不得对立其他已经处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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