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收债公司因债务纠纷,友谊的小舟说翻就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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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回忆
王某与马某是多年老友,2018年1月,马某因盖房需要资金周转,王某出于对多年老友的信赖,遂将自家的拆迁款借给了马某,马某给王某写了借条,告贷合计90000元,约好月息1分。马某于2021年12月及2022年6月分两笔共归还王某告贷23000元,但后来马某因生意失利、身体患病,无法继续向王某还款,王某遂诉至灞桥法院,要求马某归还剩下告贷及利息,并承当案件诉讼费用。
上门调停
承办法官王在受理该案后,仔细查阅了案卷,并与当事人进行了具体的交流,发现原、被告本是多年老友关系,为避免积怨加深,友谊蒙尘,深感不能一判了之,所以决定在开庭时组织两边进行调停,但被告经传唤后未到庭应诉,法官及时和其电话联络,了解到被告因年龄较大,身患疾病,行动不便,无法到庭应诉,遂带领办案团队前往被告家中上门调停。
承办法官耐性引导、释法明理,从两边多年老友之情入手,把事实道理讲明白,把法律规定讲清楚,劝说马某应当承当其应有的职责,马某听后表示他深知王某是一个牢靠的朋友,在他最困难的时分给自己帮助,期望能给自己必定时间,他尽快凑钱还款,也期望不要影响了两人多年深厚情谊。王某在了解马某的难处和实在主意后,也表示了谅解。两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停协议,并握手言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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