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收账公司子女欠债,父母是否应该替他们还债?
成都收账公司子女欠债,父母是否应该替他们还债?
成年子女是彻底行为能力人,自己承担责任。
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,债权人(借主)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,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,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产业分的很清楚,不存在连带责任。
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11条第一款规矩:
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,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,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,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假设这个儿子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,其与他人的告贷合同又是合法有效的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八条规矩:依法建立的合同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好实施自己的义务,不得私行改变或许解除合同。该告贷合同仅对合同两边有约束力,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,父母无还债义务。
当然假设父母经济状况良好,而儿子目前经济困难,也能够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归还,待儿子有实施能力时再还给其父母。其他人不能强逼债务人的父母归还欠款。
本文由成都收账公司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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